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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認識的聚會所聚會所指的是在台灣招牌上寫著"召會","第XX聚會所",也包括在海外的聚會所,這個由之前--倪柝聲和李常受所帶領的一個有系統有組織有教會體系而言.(當然聚會所也有其分裂的歷史)上一段所講的有一點太簡單,要認識這個教派,還是從它的歷史來說明較為清楚.聚會所與倪柝聲有密不可分的關係,聚會所的發展始於倪氏,倪氏於1922年於中國福州成立了教會,"地方教會"運動的開始.(與王載一同成立的,王載因意見不同於1923年離開倪氏)1927年上海教會建立,1932年煙台教會成立.1952年倪氏在中國被囚,倪氏教會事奉完全結束.倪氏2次被被迫離離開教會及或說被教會撒職.原因就現在的說法叫做緋聞纏身.2次按當時教會說法和資料,第1次是與婚姻有關的緋聞,第2次為倪氏經營藥廠的緋聞.第1次復職(1935)原因和倪氏在時參加"靈恩運動"色彩的聚會,自稱得到更新,為主因.第2次復職(1948)和李常受勸進和居中協調有關.有關倪氏的記載,個人覺得以學術論文書籍較為可信.1.倪柝聲與中國「地方教會」運動(1903~1972) 林佳福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2. 倪柝聲有關控罪的考證 梁家麟 建道學刊 2002年1 第十七期3.倪柝聲與三自革新運動 刑福增 建道學刊 2003年7月 第二十期參考書:倪柝聲的榮辱升黜 作者:梁家麟 (這本書主要還是以之前學術論文的主的關點,本人尚未閱讀,但肉容和我之前看過的論文應沒什麼差別)在倪氏時期,外界在對倪氏的教派有不同的名稱,當時倪氏的教會以,xxx聚會處,表現出自己團體的名稱,以和別的基督教團體區別,在會所裡稱「公會」,「公會」名稱會所人士在現今書刊仍延用著.當時中共有稱該團體為「呼喊派」,教會界有稱該團體為「小群教會」.「呼喊派」的由來和倪氏神學觀之實行有關,即聖經裡有講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徒 2:21),因此在聚會中,他們會刻意呼求主,大家一起喊『主耶穌!』『阿們!』之類的呼喊,因而得此稱號. 「小群教會」是因該團體使用小群詩歌集有關,而得此稱號,現在很多國內外在中國的教派分佈統計上仍用「小群教會」代表倪氏這個團體的教派.在倪氏被捕後,外界連繫很困難,這個教派的發展出現很大的變化.1.因倪氏在道德和罪被揭之後,很多信徒離開者不少.2.因倪氏支持吸號召全國加入『三自教會』,這大大影響這個團體的發展與內部矛盾,在倪氏參與三自運動時當時,反對者教會領袖王明道說:「聚會處現在的舉動跟他們平日所講的完全不同。他們本來反對別的教會,說凡是有組織、有名稱的教會都是宗派,並且說宗派都是罪,人人都當從那裡面出來。所以任何人一加入他們的團體,就必須立時跟自己的教會脫離關係。可是今天,倪先生似乎完全變了,他能跟公會的牧師們,甚至不信派,坐在一起開會。更令人不解的是,他沒有接受外國津貼,為甚麼要到北京來參加這個‘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基督教團體會議’呢?」(在反宗派的觀點上,倪氏算是否定了之前確信的神學觀.)於是,有大部份的信徒離開三自教會,轉入地下家庭教會,離開三自教會可能不是因神學觀,而是因中共的介入教會太深.在倪氏體系下,由倪氏被捕後,該教派的發展有很大的變化.1.在中國,轉入三自教會和地下家庭教會,和受李常受影響的教會.2.在台灣,李常受自稱受倪氏所托台灣地區有李來負責,因此台灣由李常受為領袖帶領在台灣的教會.3.在香港,由陳則信等人負責.由於倪氏並沒有交待接班人,因此會所體系沒有清楚領袖的傳承,也因此導致會所分裂的種子,在台灣的李常受致力於成為會所的唯一領袖(李的領袖地位是由眾長老決定而不是由倪交待),在台發展出現強權式領導,李氏所屬的教會切斷與其它教派的連結,實行統一言論及教導,不允許會所體系教會未級中央許可私請講員講道.在香港的陳則信因基督論意見不合(參考)與李常受分裂.唐氏批李氏是異端,不稱李為弟兄,但稱倪氏為弟兄.有關李常受相關資訊,可參考淺探聚會所 - 李常受帶領下的發展與轉變在中國也有受李常受的影響而產生異端的教派,稱為『常受主派』,該教派高舉李常受到一個地步,稱李常受為主.李常受在1997年過世,李氏和倪氏都沒有交待誰是接班人,也導致了聚會所目前沒有領導人的問題,不過李氏與倪氏不同的地方在於李氏建立了一些機構,讓李氏神學思想能在死後繼續下去.聚會所在幾次分裂之下,李氏的聚會所有屬於自己的官方機構.「台灣福音書房」,「水流職事站」,在美國有一些訓練機構.在李氏過世後,李氏聚會所的集權領導落在這些機構中,未來會如何發展不得而知.這些機構還是完全走李氏的路線.在此,我不願談論在聚會所內分裂出走的其它教會的觀點及歷史,只談論李氏所帶領下的聚會所,所以看到聚會所指著是李氏的聚會所代表.在水流職事站這個名稱就可以看出聚會所的觀念,為了代表聚會所是唯一正統的教會,別的宗派都是妓女,在聚會所的官方書刊裡,把天主教和基督教都看做是妓女,聚會所不承認自己是基督教,但在台灣所登記的教會卻是基督教.水流職事的觀念即是李常受繼承了倪柝聲的職事,李氏為了保住倪氏的統治地位而發明的觀念,水流職事這個機構形成了一個大怪物,在教會歷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過的機構,這個職事簡單說是 基督->彼得->...->倪柝聲->李常受->水流職事站.這個職事和天主教的教宗一樣,繼承了天主教教宗的觀念教會組織.聚會所到了李常受後就沒人繼承了這個職事,聚會所視李常受為恢復真理的高峰,沒有人可以挑戰李常受,因此視李的著作為終結,所有在聖經裡的真理都在李常受這個職事完成了,而這個水流職事站的工作即是推崇李常受的思想,捍衛李氏思想的一個機構.為什麼我會批水流職事站為一個大怪物,因本身所成立的機構即是聚會所在反對宗派上所批評基督教是有組織有名稱的大團體,即宗派.水流職事站也變成了監督控制聚會所的一個機構.聚會所是以一個反宗派為主而發展的教派,在發展幾十年後,已成為聚會所批判基督教團體是宗派論述裡而成為宗派而不自知.而「一地一會」的主張為聚會所的基本教義之一.在名稱上,聚會所在大陸以xxx聚會處,來到台灣之後因聚會處被其它教會用了,因而改為聚會所,其實在宗派上名稱不同代表就是這個團體有別於其它團體,聚會所在台灣為了表明不同的團體而放棄聚會處,為什麼聚會所信徒不加入聚會處這個團體呢,其實在心態上和其它教派成立的心態都是一樣的,在名稱上作文章批有名稱的教會是宗派是不合理的,在改教過程中這些都是無法避免的過程,聚會所也是如此.在聚會所裡所高舉的倪柝聲在教會事奉的晚期卻加入的三自教會,這個三自教會不是有名稱的教會嗎?到目前聚會所官方並未對此做出合理的解釋及說明.其實聚會所根本不想承認聚會所教會歷史上出現過三自教會這方面的事.以李氏的神學看在聚會所裡所看見認定的道理-水流職事,在倪氏事奉晚期已經墮落了,再談水流職事的傳承覺得很奇怪,聚會所應再給一個說法才能讓人信服.其實在倪氏的教會事奉中,在道理上是有不一致的地方,如書:破殼飛騰 作者:吳秀良,在附件中,倪柝聲:「我是怎樣轉過來的?」在倪氏書籍裡『權柄與順服』書中提到順服地上權柄是有限度的,倪氏批判中共為邪惡政權,可以不必順服,但在晚期卻讓中共幹員到教會裡來宣講共產主義,後面更放棄自己的教會,號召全國加入由中共介入的三自教會裡.這個改變是妥協的.(這個原因有可能是中共掌握一些倪的罪狀,而令倪不得不低頭)李常受在翻譯聖經上有新約聖經-恢復本李翻譯的版本中,外界都認為比較像是直譯的版本,但以原文希腦文的文法結構,實在很難做到直譯的方式,而李在翻譯上加以作文章的地方不少.1.召會--在基督教以「教會」表示,李另作一個名稱算是別出心裁,玩文字.2.申言--這個極富個人神學觀的翻譯,申言即是在和合本裡的先知講道,預言的希臘文字,和合本聖經在這個翻譯上容易讓人誤解原意.3.那靈--會所裡的「那靈」主張,為聚會所獨創的教義,其實是翻譯過程的產物,以相同翻譯原則下的李並未做出統一的翻譯,有時翻成「那靈」,有時翻成「靈」,這原則李並不一致.「那靈」算是聚會所裡的專有名詞,有獨特的神學觀念.在這觀點上倪氏和李氏的觀點是不一樣的,倪氏在『人的破碎與靈的出來』頁14中說到:『有一件事是最奇妙的,就是神沒有意思要將祂的靈和我們的靈分開。在聖經裡有許多地方不能分別那個靈字是指著人的靈說的,那個靈字是指著神的靈說的。這件事,許多精讀希臘文的人都沒有法子分別。歷代以來所有翻譯聖經的人,從德國的路得,英國欽定本的譯者,一直傳下來,都沒有法子確定新約裡面這麼多次的靈字,到底那些是指著人的靈說的,那些是指著神的靈說的。....因為聖靈和人的靈實在沒有法子分。』但李氏卻把冠詞(那)+名詞(靈),分開翻譯成「那靈」和「靈」,在李氏的翻譯上與倪氏的觀念明顯不同,李氏把自己的神學觀念加入在翻譯過程裡,而不是外界認為的直譯,可以說是選擇性的直譯,其實希臘文要直譯是很困難的事.例如:在林後3:17中,翻譯成「主就是那靈...」和「主就是靈..」是如何決定的?意思是同樣在原文裡可能是人的靈時,同樣是冠詞(那)+名詞(靈),為何翻意成「靈」?聚會所認為:但是那靈卻有時間上的區別,在耶穌還沒有死而復活之前是沒有的,那靈只在耶穌的死而復活之後,得榮耀之時才成就的。依聚會所恢復版聖經的翻譯,可 1:10中「..那靈彷彿鴿子..」可1:12「那靈隨即把耶穌催到矌野..」對照路3:22「..聖靈以彷彿鴿子..」之下,耶穌時代的「那靈」和其它書卷的翻譯有何不同?這段經文的「那靈」就是聖靈,不是嗎?為何聚會所把「那靈」和「聖靈」區別呢?在約14:26:「但保惠師,就是父在我的名裏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教導你們,...」這段經文所說的聖靈,不就是在約7:39中說的那靈嗎?在使徒行傳2:4(復恢版):「他們都被聖靈充溢,並且按著那靈所賜的發表,用別的種不同的語言說起話來.」在這一段裡的「那靈」不就是聖靈嗎?這是很清楚的,包括前後文,徒1:5:「...你們要在聖靈裏受浸」,徒1: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徒2:33:「...又從父領受了所應許的聖靈,...澆灌下來」,徒2:38:「彼得對他們說,...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以上的「聖靈」在原文裡是「聖」+「靈」的希臘文,這裡的前後文對應徒2:4中的「那靈」,不就是聖靈的意思.聚會所中的「那靈」,在聖經中有那裡說明是「在耶穌還沒有死而復活之前是沒有的,那靈只在耶穌的死而復活之後,得榮耀之時才成就的」?聚會所曲解聖經的意思到一個地步,在翻譯中大作文章,而創造了「那靈」荒謬的神論.(未完待續)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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